根據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分析和評價的結果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特點,針對突出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書面告知勞動者; 2)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3)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20〕第5號)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用人單位應對粉塵超標的崗位采取更有效的通風設施,并督促該崗位員工嚴格按要求佩戴符合標準的防塵口罩; 5)用人單位應督促噪聲超標崗位員工按要求佩戴防噪耳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