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禹州永鑫加油站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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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nanjia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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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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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禹州永鑫加油站 |
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禹州永鑫加油站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
用人單位地點 | 禹州市順店鎮柳林村 |
項目簡介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禹州永鑫加油站(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位于禹州市順店鎮柳林村,屬于機動車燃料零售-汽車用汽油、柴油零售行業,主要經營:乙醇汽油、柴油等零售;食品、日用百貨、汽車配件、潤滑油等銷售。 |
項目負責人 | 方智慧 | 項目組成員 | 方智慧、王永杰 |
現場調查人員 | 方智慧、王永杰 | 調查時間 | 2020.6.4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楊站長 |
現場檢測/采樣人員 | 方智慧、王永杰 | 采樣/檢測時間 | 2020.6.8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楊站長 |
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溶劑汽油、苯、甲苯、二甲苯和噪聲。 結果:用人單位加油工接觸溶劑汽油、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用人單位加油工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主要結論: 用人單位加油工接觸溶劑汽油、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用人單位加油工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建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書面告知勞動者。 詳細制定針對汽油、柴油急性入眼、皮膚沾染以及急性中毒的應急救援措施,并做好應急救援的演練。 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7號)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7號)第二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對其工作場所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